老人持有20萬保額意外險, 身故遭拒賠, 意外險哪些情況下不賠?
?意外險因保費便宜保額高,深受消費者的青睞,購買了一份意外險,當意外來臨的時候可以獲得一份經濟補償用來沖抵由意外帶來的損失。最近小編看到了這么一個新聞:家住湖北的王某給家里老人買了一份老年意外險,老人在下樓梯的時候不慎摔倒身故。王某申請意外險理賠時,卻被保險公司拒賠了。這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呢?接下來請跟著小編一起往下看。
案例詳情
家住湖北的王某想著自己的父親年紀大了,容易發(fā)生意外,于是給他購買了一份20萬保額的老年意外險。突然有一天,老王在下樓梯時不慎摔倒,老王本身心臟不好,這一摔直接暈倒,還沒等救護車到,就直接身故了。
王某趕緊向保險公司報案并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接到案件之后,就對老王展開了調查,因為人已經不在了,保險公司希望用驗尸的方法來查看老王是不是真的屬于意外身故還是疾病身故。但是王某認為尸檢對父親不敬,不能這么做,剛好保險公司人員調查到了老王之前的病歷,發(fā)現了他有心臟病,因此給出了拒賠的通知。拒賠的理由是:無法證明是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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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和王某一樣,很多人都不明白,老王明明是從樓道摔下來才導致的身故,為什么保險公司沒有為意外買單?王某和家人無法接受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原本以為法院會給王某一家人一個“公道”,而法院在經過一番審理之后,認同保險公司的做法。
大家知道是為什么嗎?其實,在小編看來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是合理的。盡管老王在走廊里摔倒了,但摔倒并不是致命的,讓他致命的是摔倒后身故,可能是因為心臟病引起的。要追究死因的話,心臟疾病才是造成老王身故的直接原因,這不能算是意外,所以保險公司拒賠也是合情合理的。
對保險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意外險理賠必須滿足一些條件才能給予理賠。案例中的王某雖然給父親買了意外險,但是不太懂意外險方面的知識。保險定義的意外和我們日常生活中接觸到的意外是不一樣的。在我們日常的認知中,意外就是指意料之外、沒有想到的事情。
但在保險中,“意外”有一個嚴格的定義:意外是指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外來的:是指被保人身體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貓狗咬傷等;
突發(fā)的:指事故的發(fā)生沒有較長的過程,如溺水、觸電、跌落等等,而職業(yè)病是較長期、逐步形成的,不屬于意外;
非本意的:指未預料或者無法抗拒的事故,比如車禍就屬于意外;
非疾病的:如猝死、腦出血等,雖然是突發(fā)性的,但屬于被保險人自身的身體問題;
如果不符合上面的任意一點,那就不算“意外”,買了意外險也是無法理賠的。
如今,老人意外摔倒現象時有發(fā)生,摔倒致死,保險拒賠占了大多數。但每次這種消息一出,還是會引發(fā)不少熱議。想要自己買的意外險不被拒賠,我們先要知道意外險哪些是不賠的,一起來看下:
1、意外事故沒達到賠付條件
意外險保身故和殘疾,如未達到最低傷殘標準,則不予賠償。比如,一次事故掉了六顆牙,這在普通人眼里是非常嚴重的。然而,要達到最低殘疾水平需要掉八顆牙齒。所以,只掉6顆牙齒是不能賠的。
很多人會說,如果有人出了事故,保險已經報銷了醫(yī)療費用,那只能說明人家買的肯定是附加了意外醫(yī)療的意外險。
2、過了責任期限
假如不慎跌落山崖,住院治療一個月之后開始好轉。但7個月后,舊疾復發(fā)并身故。你說身故與懸崖墜落有關嗎?確實是有關的,如果不是從懸崖上掉下來的話,怎么會落下舊疾?如果不是舊病復發(fā),又怎么會去世?但是,這種情況保險也是不賠的。
意外險條款有規(guī)定,只有在事故發(fā)生后180天內,導致的死亡和傷殘才能得到賠償,稱為“責任期限”。如果到了第180天,人還沒死,則視傷殘程度而定,并根據傷殘程度予以賠償。如果身體很健康,沒有事情大礙的話,保險是不會理賠的。
3、除外責任
所有保險條款都有除外責任,詳細列明了什么情況不能賠付。意外險的免責條款還算是比較簡單的,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條款中的內容。
寫在最后
通過今天分享的文章,大家是不是對意外險有了一個更深入地了解?這里小編還要再啰嗦一下,意外險是一款最基礎的保險,全家人都要配置,在配置的時候,一定要了解保險,看清條款,知道自己買的產品什么可以保,什么是不保的,重點看免責條款。其次是針對性補充,比如計劃參加極限運動,可以補充一份專項的戶外運動險。好啦,今天的分享到此結束,希望這篇文章可以讓你對意外險有一個更深的了解。
